2026年01月13日,廊坊金融监管分局核准郑涛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公告内容如下:
廊坊金融监管分局关于郑涛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任职资格的批复
(资料图)
廊金复〔2026〕7号
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核准郑涛主任任职资格的请示》(大农信联〔2025〕160号)及相关补正、说明解释等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郑涛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廊坊金融监管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廊坊金融监管分局
2026-01-13

































































